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外出审批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:2021-10-25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自10月17日西北旅游相关疫情发生以来,短短一周疫情已累计波及11个省区20个地区,涉及13个旅游团或自驾游,报告病例超过130例,疫情持续传播扩大,传播链进一步延长,形势异常严峻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性,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和健康管理工作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1.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已有病例报告的地市。如必需前往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从严审批,谁审批谁负责,并按照以下程序执行:拟外出个人应提前3天通过网络提交外出请假申请。申请网络地址为:“学校主页”-“统一身份认证中心”-“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”-“服务中心”-“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”,或登录手机微信“桂林理工大学智慧校园”-“一站式服务大厅”-“我的服务”-“教师服务”-“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”。如实写明请假事由、天数、外出过程中计划途经的所有地点及搭乘的交通工具等详情,返桂后需做核酸检测并隔离观察14天。

  2.个人提出申请后,由所在教研室实验室或科室负责人、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、人事处负责人通过网络程序按流程逐级审批,其中外出请假超过7天的,需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单位联系校领导审批。

  3.拟外出个人通过网络查看其申请办理进度,待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计划外出。外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地点。确需变更外出地点的,要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同意。

  4.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返校后,应及时通过“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”程序进行销假,返程后,要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、病例活动轨迹、如发现自己健康码黄码或红码、或通过其它各种方式获知自己属于重点监测的人员,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、单位报备相关情况,无条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健康管理。

  5.对不严格执行请示、请假、报告制度的教职工,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考勤、个人和部门单位考评、干部纪律等方面的处理。

  南宁分校教职工外出请假参照执行,由南宁分校负责审批。


桂林理工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

2021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