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收文办理工作标准
1.及时收取电子公文。坚持每天按要求至少8次上网收取文电,确保收文登记规范准确。
2.及时提醒领导批示文件。紧急文件当天提醒,非紧急文件3天内提醒,确保文件流转迅速。
3.及时督促阅办部门签收办理文件。根据文件的缓急第一时间抄送文件给督查科督办,对超过3天不签收办理文件的部门督促催办。
4.及时办理传真电报。坚持机要室值班制度,对收、发的传真电报严格履行登记手续,对收到的上级单位或其他各级部门传真电报,经办公室主任阅批后,按要求及时办理。
5.及时签收转递机要邮件。严格按规定登记,需传阅的文件立即传达到位;需转递其他部门的文件,及时通知其派专人取阅。
6.及时领取密码电报等重要紧急文件。日常工作中,节假日,只要有文件,无论何时何地,坚持随叫随到,及时将文电收取和办理。
二、保密工作标准
1.严格按照文件流转程序进行密文的收发、传递、借阅、清退、归档和销毁。
2.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,履行保密义务。
3.严禁向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之外的任何人,包括自己的亲属、朋友、同学、同事等,谈论自己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。自觉做到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问的不问,不该看的不看,不该记录的不记录,不该扩大范围的不扩散。
4.禁止用普通邮件寄发涉密文件、资料,凡属秘密文件应编号后通过机要邮寄或派专人传递;禁止用普通电话传送秘密事项;禁止用普通传真传递具有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内容的材料。
5.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,不能自行扩大。阅读秘密文件一般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,不得擅自带离办公室阅读。密件不论阅完与否,下班前应收回保密室。
6.不得随意转发、复制涉密文件、资料,确需转发或复制的,应严格把关,建立登记手续,并视同正式密件处理,定期收回。
7. 每年办理完毕的密件,应按照文件归档的要求,整理归档,或按上级部门的要求,做好清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