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发文办理工作标准
1.及时处理发文申请。符合要求、无特殊情况的发文申请在限时办结制要求的时限内办结。
2.加强发文政策审核。发出的公文不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。
3.严格控制发文质量。发出的公文语句通顺,逻辑清晰,不存在错别字、标点错误等错误现象;排版规范、美观、整洁;发布范围准确。及时归档,存档公文不缺漏。
二、文稿起草、审核工作标准
1.及时完成文稿任务。及时起草、审核各类学校文稿,非特殊情况下,负责起草的一般文稿在使用前2日提交领导审核,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重要文稿一般至少提前5日提交;负责审核的文稿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给提交部门。
2.加强文稿政策审核。起草或经审核的文稿不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。
3.着力提高文稿质量。起草和审核的文稿力求做到:(1)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符合学校实际情况,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思路,对工作开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(2)篇幅适度,结构严谨,逻辑清晰,层次分明。(3)语句通顺,措辞得当,不存在错别字、标点错误等现象。(4)排版规范、美观、整洁。
三、校级会议活动安排工作标准
1.及时处理会议活动申请。符合要求、无特殊情况的校级会议活动申请,在限时办结制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发布。一周会议活动安排原则上应于上一周周五前发布。临时增加的会议活动,在接举办部门申请和通知后,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领导审核;经领导审核批准后,1个工作日内发布。
2.严格审核会议活动信息。对会议活动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会议主持人、参会人员、出席校领导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,并确保“三不冲突”:即不与需参加会议活动的校领导工作安排相冲突、不与其他会议活动相冲突、不与会议室的使用相冲突。发布的会议信息准确、规范、无误。
3.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。对各单位、各部门提交的会议安排严格把关,可自行召开或通过部门协商解决的不列入学校会议安排。
四、会议记录工作标准
1.真实记录会议情况。会议记录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、完整,忠实原话,不随意增删改动,特别是表决时,赞成意见、分歧意见、反对意见和保留意见等,都要记录原话。记录段落清楚,文字准确。
2.妥善保管会议记录。及时妥善保存会议记录,当年移交归档,不存在外传或遗失的情况。
3.严格保守会议秘密。模范遵守保密纪律,不随意泄漏会议内容。
五、会议纪要编写工作标准
1.客观反映会议精神。忠实于会议内容,不随意增减更改,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精神。
2.突出会议中心重点。记述会议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,突出会议的中心内容和重点。
3.层次清晰语言简要。分类分层归纳会议意见,做到层次分明、条理清晰、简明扼要,并对会议精神进行书面化表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