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务科工作标准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25-12-29

一、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标准

1.全面、准确掌握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动向,牵头制定学校依法治校与法治工作中长期规划,确保方案科学、步骤清晰、责任明确。

2.起草或牵头制定学校法治工作相关制度、实施方案等文件时,须进行充分的合法合规性论证与调研,文本结构严谨、表述精准、具有可操作性,并按规范程序提交学校审议。

3.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动态管理机制,定期组织对校内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、评估与清理,定期编制文件汇编,确保制度体系的合法性、统一性与时效性。

二、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标准

1.对学校重大决策、重要合作项目等,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,独立、客观地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,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法律依据。

2.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时,须严格把关,确保内容合法合规、权利义务清晰、风险防范措施完备。

三、用印工作标准

1.所有用印申请必须经由线上一站式平台提出,用印前,仔细检查审批流程,确保审批环节完整、有效,核对用印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传文本相一致。对材料不全、程序不合规或内容存在明显问题的申请,有权拒绝用印并说明理由。特别重要的文件(如重大合同、报送各类数据等),需核查其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法律审查或会签程序。

2.用印时,确保印章清晰、端正,盖印位置准确(通常应“骑年盖月”),印油均匀。严禁在空白纸张、空白信笺、空白介绍信或内容不完整的文件上用印。不得擅自在未经审批的文件上加盖印章,不得由非指定管理人员操作。

3.学校各类印章应由本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,存放于专用保险设备中。保管人须妥善保管印章,确保用印安全,人离章锁。如发现印章丢失、被盗、损毁等情况,必须立即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。

四、法律纠纷处理与案件管理工作标准

1.统一协调处理学校作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、仲裁、复议及其他法律纠纷案件。接到案件信息后,应及时汇报,迅速启动应对机制,组织证据材料,协助确定代理方案。

2.全程跟踪案件进展,与受托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保持密切沟通,及时向学校报告重大情况,确保学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案件办结后,及时完成案卷归档。

3.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,对常见、多发性法律纠纷进行归纳研究,提出预防性管理建议。

五、法律咨询工作标准

1.为校内各单位及师生员工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,做到热情接待、耐心解答、指引清晰。对于疑难复杂问题,应做好记录,研究后予以回复或提供进一步获取法律帮助的途径。

2.协助开展全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创新普法形式,提升师生法治素养。针对管理工作需要,为相关单位提供专项法律培训。
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标准

1.统筹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健全、流程规范、内容准确、及时有效。

2.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学校的信息公开申请与相关争议,保障公众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利,同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