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痕迹 首页 - 各单位、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- 正文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学科办)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立卷单位: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学科办)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发展规划、综合改革、学科、专业建设、教学评估等工作的正式文件(由校办统一归档) 永久/30年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(部门)年终工作计划、总结(由校办统一归档) 10年 3 本校教学检查、评估的典型重要材料 永久 4 本校有关学科及专业设置工作会议的纪要、决议 永久 5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永久 6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永久 7 年度新专业申报表 30年 8 各单位、各部门专项规划汇编 30年 9 各单位、各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责任书汇编 10年 10 《桂工高教》年度汇编 30年 11 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、表彰决定、名单 30年 12 国家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、名单 30年 13 其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(先进集体、个人申报材料、审批文件材料等) 30年 14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(大会议程、日程、发言稿、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) 30年 15 实物档案材料 (1)校际交流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/30年 (2)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(牌、杯、旗)、证书等材料 永久/30年 16 声像档案材料(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、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、录音录像等) 30年 17 电子文件材料(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) 3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