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痕迹 首页 - 各单位、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- 正文 组织部(党委党校、机关党委)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立卷单位:组织部(党委党校、机关党委)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组织工作的正式文件(由校办统一归档) 永久/30年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(部门)年终工作计划、总结(由校办统一归档) 10年 3 本校党内重大统计报表 永久 4 本校党代会文件材料 (1)大会计划、通知、日程安排、工作报告、议程、决议、总结、记录、发言稿、领导讲话稿、照片、录音录像;大会主席团、秘书长和代表、列席代表名单;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;大会选举办法、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; 永久 (2)提案及办理情况;会议情况;小组会议记录;会议照片等 30年 (3)参考文件;工作人员名单;工作证;代表证、列席证及选票式样 10年 5 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永久 6 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、调动和离休报告、决定、批复、通知等 (包括上级批准的,要附任免呈报表) 永久 7 副处级以上干部挂职材料 30年 8 全校党员名册 30年 9 发展新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名册或取消资格、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 30年 10 获省部级以上党组织奖励文件材料,包括申报材料、先进事迹、先进集体或个人登记表、审批表、证书复印件、表彰通知决定 30年 11 机关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党建工作材料 30年 12 党校工作重要材料 30年 13 脱贫攻坚(乡村振兴)重要文件材料 30年 14 实物档案材料 (1)校际交流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/30年 (2)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(牌、杯、旗)、证书等材料 永久/30年 15 声像档案材料(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、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、录音录像带等) 30年 16 电子文件材料(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) 30年